首页 -馆内动态

浠水县图书馆接受捐赠图书管理办法

  • 发布时间:2014-02-28
  • |
  • 作者:晓迪
  • 阅读次数:726

本着传递书香,知识共享,拓展资源丰富馆藏的原则,图书馆坚持开展爱心捐书活动,多次接收到本县籍专家作者及社会各界向图书馆捐赠的图书,为广开捐赠途径、明确收赠原则、知悉捐赠办法、明晰入藏方式以及加强保存利用,图书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图书捐赠原则

1.个人自愿、数量不限。

2.捐赠图书应符合轻污损,品相好的原则。

3.捐赠图书处置权归县图书馆所有。

4.适合我馆收藏且本馆尚未收藏,或有收藏但复本量不足的图书。

二、图书捐赠种类

1.内容健康向上、知识性强、适合图书馆收藏。

2.新书旧书皆可,中文外文版不限。

3.适合借阅的各大类图书。

4.私人收藏的古籍、善本或有收藏价值的手稿等。

5.具有一定价值的作品书画等。

6.具有较高学术及收藏价值的出版物。如一些地方文献、地方志、族谱等。

7.与县域、县情相关的文献资料或实物。

7、浠水县籍作者的作品或与我县相关的著作。

三.捐赠方式

1.捐赠人亲自捐赠:捐赠者可亲自将图书直接送到图书馆办公室或图书馆采编部办理捐赠事宜。

2.图书馆派员提取:任何个人及机构大批捐赠可事先电话联系,由图书馆派工作人员提取或以其它方式收存。

四.捐赠图书的利用和回馈

1.符合图书馆收藏标准的赠书,图书馆将加盖县图书馆藏章,收为县图书馆馆藏。

2.图书馆根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对捐赠图书进行分类编目,然后分门别类相应阅览室上架进行借阅利用。

3.对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善本图书或具有重要价值的其它类图书、古籍、书画等,图书馆将收藏在地方文献室加以珍藏。

4、浠水县图书馆统一制作“收藏证书”,发放给捐赠者作为永久纪念。捐赠者可在图书文献扉页签名、赠言,以鼓励后辈学人。同时,在图书馆网站主页的“资源捐赠”专栏实时记录和发布捐赠者的姓名、简介、所捐图书及所捐图书利用去向等重要信息。